

2021年5月25日,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《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》,提出支持深圳发展商事调解组织,推动商事调解活动规范化、市场化。五年来,深圳通过完善制度建设、健全自律体系、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、推动“调解优先”计划等举措,有效提升商事调解的专业化、规范化和国际化水平。2021年以来,全市商事调解组织累计受理纠纷超108万宗,涉及金额约2797亿元。
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统一管理制度
深圳是国内首个对商事调解进行立法规范的城市。2022年5月1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正式施行,在国内率先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商事调解的适用范围、调解组织业务主管部门,以及商事调解的收费、信息公开、保密义务、政府监管、行业组织职责、行业自律管理等核心问题。2023年,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印发《关于规范商事调解收费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为商事调解的市场化收费进一步提供明确指引。
构建商事调解行业自律体系
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,2021年,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——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揭牌成立,率先构建起涵盖调解员资格评审、系统培训课程开发、调解组织等级评定等在内的全链条行业自律体系。
协会先后发布《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规则(试行)》,开发“理论+实务+伦理”三维的商事调解员培训课程,出台《深圳市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,建立“基础分+附加分+问卷分+负面清单”动态积分制度,发布《深圳法院委派调解案件商事调解收费标准》《关于商事调解组织自行调解案件申请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》等文件。与多个部门联合起草发布全国首个《商事调解工作规范》团体标准,涵盖商事调解的基本要求、调解组织、调解员、调解当事人、调解协会、调解程序、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导等内容,有效填补了商事调解工作统一标准方面的空白。
商事调解研讨会暨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成立揭牌仪式
立足深圳,商事调解在粤港澳大湾区不断发展壮大。2024年,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共同启动大湾区调解员选任工作。目前共计233名常居粤港澳的调解员入选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》,深圳共有19名调解员入选,包括律师、高校学者、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等。深圳设立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,吸引8家调解组织进驻开展业务。
探索构建
凝聚合力、协同解纷工作机制
推动多方专业力量协同合作,探索商事纠纷调解多元路径。市司法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工商联共同设立深圳市民营经济组织解纷中心,整合人民调解、商事调解等多方资源,打造市、区两级服务平台;与市委金融办、市中级法院共建深圳市和谐金融关系促进中心;在福田区和南山区先后设立“商事(金融)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”,深化“调解+司法确认”“调解+赋强公证”衔接机制;与市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、市中级法院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联盟。通过集聚多方专业力量,搭建政策宣贯、交流培训、信息共享的调解服务平台,努力营造“调解优先”社会氛围。
深圳市民营经济组织解纷中心
深圳通过统一登记监管、行业自律成长、多元协同解纷等创新探索,有效构建起系统化的商事调解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体系,降低了商事主体解纷成本,为破解商事调解发展瓶颈、深化区域规则衔接注入了强劲动力,推动“调解优先、和谐共赢”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成熟。深圳商事调解工作正逐步成为区域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重要支柱,成为商事调解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、融入国际争议解决体系的有效路径,为全国提供了示范样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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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配资选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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